贵州省物资现代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整顿警示会


    7月9日上午,物资物流公司召开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整顿警示会,公司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罗亨文主持。

 

图1: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整顿警示会现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论如何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十八大以来重要论述摘编》以及《党员干部的“微约束”清单》。会上第二党支部书记梁志军同志作检讨。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罗亨文对全体参会党员进行现场提问,并请第三党支部书记胡旭钟同志现场带领党员同志们重温《入党誓词》。罗亨文书记在会上还重点领学并解读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第六章第二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图2: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罗亨文作总结发言

 

    罗亨文书记强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回顾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从提出“要把全党变成一个大学校”,到强调“必须学会自己不懂的东西”;从号召“善于学习,善于重新学习”,到要求“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我们党始终通过学习提高本领、适应变化、掌握主动,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我们作为党员干部,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技能学习,不断地奋斗、提升、超越,努力成为综合性的发展人才。二是要常怀危机意识,保持学习的积极性,实现“跨界”学习,涉猎多领域、多方面的综合知识,学会融汇贯通,从而促进自身不断进步,不断超越。三是要时刻警醒自己,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议最后,公司党委围绕个别党员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现象,对五个党支部书记开展了预防提醒集中约谈,强调支部书记和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头践行“纪律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进行自查,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